为加强我局网站管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保证网站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河南省事管局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
二、信息发布要坚持“合法、真实、有意义”的原则。合法,信息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有真实可靠的来源;有意义,信息要有利于机关事务工作开展和交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
三、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正式行文的文件,在发文审批时,需注明网上公开,审批后报局办公室进行网上发布。未行文的信息,应填写《河南省事管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即可报局办公室进行网上发布,如特别重要信息,报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发布。
四、各部门要确保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并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对发生网络泄密的,要严格追究部门审批人员责任。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五、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2013年7月22日
河南省事管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局领导审签 |
年 月 日 | |||
主办单位及经办人 | 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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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信息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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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