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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0430-0301-2015-00001】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15-03-12 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河南省事管局网站公布,联系电话0371-65907995。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规定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14,我局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1条,主要采取公开目录、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形式,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省事管局主要领导及领导分工,下设机构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继续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二是向社会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热线,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及咨询。三是随时发布工作简报。

  (三)公开时限。省事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将于生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权利人需要向我局主动公开目录,凡不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不会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以及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等几类范围之内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河南事管局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清楚所需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后即可得到受理。另外,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及口头进行申请。我们在收到申请审查、登记后必须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4)不属于省事管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2014年我局受理了1起通过网络方式的申请,及时进行了答复。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应诉1起。

  四、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省事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豫事文[2008]53号)、《关于做好省事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豫事文〔2012〕127号)、《关于印发<省事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豫事文〔2013〕20号)等制度,并对政府信息工作文件进行了汇编,今年8月份对信息管理员进行培训,并多次下发通知,布置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三)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公开权利人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自查情况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信息收集困难、资金和人员紧缺等问题。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我们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充实专职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公开权利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