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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10430-0601-2017-00001】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17-02-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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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和省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与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省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省级领导、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按规定管理车辆购置资金;组织制订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拟订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的处置提出初审意见;负责省直机关统建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省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规划、建设、分配、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省直单位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住房保障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省直机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管理省直机关售房款、房屋维修基金等住房资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按规定承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拟订省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电话通讯和有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省辖市驻郑办事处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事管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房地产管理处、基建监督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处、住房制度改革处、政策法规与后勤改革处、车辆管理处、服务管理处,另设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二、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管理处

(三)河南省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管理中心

(四)河南省省直住宅小区服务中心

(五)河南省省直机关通讯服务中心

(六)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

(七)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

(八)河南省省直机关房地产服务中心

(九)河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收入总计23623.6万元,支出总计23623.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9.4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增加4680.1万元、增长55.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2.9万元、增长0.2%;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减少797万元、下降100%;其他收入减少4929.6万元、下降42.9%;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增加1713万元、增长187.5%。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收入合计236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43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2626.7万元;其他收入6560.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支出合计236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6.3万元,占32.3%;项目支出15997.3万元,占6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43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886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养老保险经费增加,退休人员经费减少;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增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43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34.9 万元,占75%;教育(类)支出2,201.9 万元,占1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4.3万元,占5.7%;医疗卫生(类)支出262.3万元,占1.8%;住房保障(类)支出313.4万元,占2.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51.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1681.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较 2016 年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2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1611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我省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省直机关暂停更新配备车辆,2016年预算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17年预算安排了省直机关公务车辆更新配备经费及集中办公区工作用车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 年增加67.9万元,主要原因:省事管局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数增加20.5万元,以及增加租用公务用车经费47.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省事管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77.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6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2017年,我局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49.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