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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 《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的通知[10430-0201-2017-00002]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17-04-29 来源:办公室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24日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和我局出台的有关工作制度,现就压缩会议、精简文件、改进督查、减少陪同等工作规定如下:

  一、压缩会议

  (一)注重会议实效。会议召开应确有必要,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严禁召开没有明确目的,缺乏实际内容的各类会议。

  (二)规范会议程序。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议和专题会议等会议所研究议题,需由处室或单位申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提交办公会议讨论重要政策文件或事项时,应充分研究论证并报送汇报说明材料至局办公室。一般情况下,不得临时增加会议议题。会议要从严控制时间,按照与议题紧密相关原则确定参会人员。议题汇报材料不超过1500字,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列席单位发言一般不超过3分钟。

  (三)严控系统会议。以省事管局名义召开的会议,需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领导参加的,原则上不到外地召开。同时,要简化会议议程,控制会议时间,压缩人员规模,降低会议费用。

  二、精简文件

  (四)严格发文规范。严格按照省事管局印发公文有关规则要求制发文件,不提高发文规格。能够以信笺印发的,不发正式文件;能够以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局名义发文。

  (五)严格文件签发。以省事管局名义向省委省政府、国管局报送的上行文,以省事管局名义印发的综合类文件,与省直部门商洽重大事项的文件,按程序报主要领导签发。文件起草由业务处室(单位)负责起草,分管局领导负责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交付印制前,由局办公室负责文字把关。

  (六)提高办文效率。对于各处室、各单位上报的请示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局领导的签批意见限期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相关单位,同时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对办理事项建立工作台账,正确登记需要办理的事项、责任单位、领导的要求、完成的时限等内容,办结一项、销号一项。

  三、改进督查

  (七)及时督查立项。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安排部署的重要事项,局办公室负责根据任务性质或会议要求,建立工作台帐,确定纳入督查事项的内容;督查事项以一事一立、便于操作为原则,尽快分解任务,明确督办事项的主办、协办处室(单位)及责任人,确定办理目标和时限,以《重点工作任务单》形式,及时交付相关处室(单位)落实。

  (八)加强事中催办。局办公室要对照督查工作台账和《重点工作任务单》确定的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对进展滞后的事项及时提醒,必要时印发《督查催办单》,责成责任处室(单位)加大推进力度;纪检组会同办公室要研究制定工作“提示牌”制度,对接近办结时限时仍未完成的项目,要及时向责任处室(单位)提醒并向局领导报告,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各责任处室(单位)应及时向办公室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自身确实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形成专报,由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统筹研究解决,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九)加强责任追究。对督查事项未按照党组要求予以落实的责任处室(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局领导进行说明,重大事项须向局党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局党组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人事处要将工作完成情况及“提示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与干部考评和选拔任用挂钩,强化纪律约束,解决不作为的问题。

  四、减少陪同

  (十)减少调研陪同。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基层调研,只安排与调研主题直接相关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被调研单位只安排1名与调研工作相关的负责同志陪同,尽可能减少调研陪同人员。

  (十一)减少会议陪同。未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局领导班子成员不出席各种节会、展会和节庆活动,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局属单位组织各种节会、展会和节庆活动,需严格按程序报批。活动举办时邀请1名分管局领导和1名局机关对口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确属全局重大活动,可邀请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十二)减少接待陪同。省委省政府、国管局等来我局开展检查、督导、调研的工作组,局领导按要求出席相关活动。来我局调研考察的其他省(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现任正职领导同志,可安排1名相关副职陪同调研。来我局调研考察的其他省(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现任副职领导同志,原则上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