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事文〔2017〕250号
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和《关于推进河南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豫事文〔2017〕184号)精神,国管局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直管理局于今年年底对我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省直机关生活垃圾率先强制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分总分80分,60分以上为完成等级。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我评价。各单位根据《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表》进行自评打分,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评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报送省事管局节能处。
(二)现场复核。2017年12月,省事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年度节能考核时一并对自评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复核方式包括资料查阅、实地抽查等。
(三)总结通报。考核结束后,将各单位考核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结果。
三、有关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点。各单位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认真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推进工作。要加强宣传报道,积极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附件: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表
2017年11月23日
(联系人:张泽新 65907182 董睿芳 6590718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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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评价总得分:
序号 |
评分单元 |
评分项目 |
评分规则 |
评分 |
1 |
制度建设 (10分) |
本单位是否出台了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
是得5分,否不得分, 提供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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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是否明确了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
满分5分,否不得分。 提供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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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害垃圾 分类 (20分) |
本单位是否设置了专门的有害垃圾投放场所或容器。 |
满分10分,否不得分。 提供文件图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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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签订了收运处置合同,如合同由管理部门统一签订,则查看各单位的收运处置记录。 |
满分10分,否不得分。 提供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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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餐厨垃圾分类 (20分) |
本单位是否在食堂设置了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 |
满分5分,否不得分。 提供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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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是否建立了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 |
满分5分,否不得分。 提供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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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是否安装了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或者与所在城市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机构签订了收运处置合同。 |
满分10分,否不得分。 提供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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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类 (20分) |
本单位是否建立了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 |
满分10分,否不得分。 提供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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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环保回收处理合同。如合同由管理部门统一签订,则查看各单位的回收处理记录。 |
满分10分否不得分。 提供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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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类 (10分) |
本单位是否在楼道等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配置垃圾分类设施。 |
满分5分,否不得分。 提供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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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是否在办公室内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配置垃圾分类设施。 |
满分5分,否不得分。 提供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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