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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通知[10430-2101-2018-00004]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18-04-10 来源:

豫事文〔2018〕3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12号)和《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事文〔2017〕93号)要求,经审查,同意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合署办公区)等46家单位创建2017-2018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见附件1;同意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等84家单位创建2017-2018年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作为当前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指导,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督促创建单位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创建内容。

二、创建工作完成后,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对创建情况进行评价验收,并于6月20日前将结果公示后报送省事管局。省事管局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于6月下旬组织复核和实地抽查,国家考核组将于9月底前对创建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和实地抽查,通过复核和公示的,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附件:1.创建2017-2018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2.创建2017-2018年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2018年4月9日

(联系人:董睿芳    0371-65907182

周  萌    0371-65908826)

 

附件1

创建2017-2018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名     单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合署办公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洛阳广播电视台

新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宜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署办公区)

中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安阳工学院

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区)

济源市财政局

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

临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医院

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

南阳理工学院

濮阳市第六中学

三门峡市陕州区行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合署办公区)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

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丘市梁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商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合署办公区)

商丘市睢阳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获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卫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新乡市司法局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光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周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周口市中心医院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新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固始县中医院

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焦裕禄干部学院

兰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永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