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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18-05-22 来源:

 

关于做好2018年度推进服务型

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按照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局2018年度服务型执行政执法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规范化建设

将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严格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培育标准、培育内容,确定1-2个我局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着力培育,并逐步提升。在示范点培育工作中,要严格标准,注重质量、淡化数量,推动示范点培育工作逐步规范化、精细化。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指导力度,积极鼓励、支持创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在创建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带动工作向更高水平提升。

二、开展大调研活动

根据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按照深入调研、梳理问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的步骤,分类采取措施、有效解决问题。 7月底之前以 5 年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情况为主题,以行政执法(依法行政)中服务理念的融入程度、柔性执法方式的运用水平、利用 “互联网 + ”创新管理方式的具体举措、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依法行政)的满意度、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认真细致的大调研活动。根据调研情况,梳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亮点、难点和弱点,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形成详细的调研报告。通过工作会议、组织研讨交流、安排到亮点单位进行现场观摩等,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补齐短板,改进工作。

三、深化柔性执法

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柔性执法融入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落实 《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 (修订)》《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修订)》《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结合我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明确重点风险领域,探索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 在房地产管理、公积金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引导,深入推进行政指导,积极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减少行政纠纷。

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落实有关事项,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机制,通过内部调解,缓解工作矛盾,减少争议的发生。

通过深化柔性执法,在落实“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要求上取得有效进展。

四、创新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方式

适应发展需求,在做好大厅服务同时,依托现有的机关局域网、公积金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网络平台,将互联网与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有效融合。本着服务原则,从解决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对象、服务对象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持续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网上服务、依法行政信息共享,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事项的网上业务办理、网上咨询、网上意见反馈等,使服务更优,保障更到位。

五、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把握新阶段思维。今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新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今后几年谋求新发展、新突破的基础之年。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在工作安排中强调 “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是面对新阶段、新要求的积极回应,目的是放缓节奏、分析实情、打好基础。全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工作主题,扎实推动,着力实现服务型行政执法由探索型向规范化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各处室、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新阶段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义和内涵,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引领工作。

二是强化服务理念。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是要减弱执法力度、降低执法标准,更不是要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脱离执法职责去搞服务,而是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核心内涵,它要求行政机关不能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条文机械执法,还要遵循公众参与、非强制手段优先、最小利益侵害等法律原则、法律精神进行理性执法。各处室、各单位要注重宣传引导,防止和纠正错误认识,特别是要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与 “放管服”改革要求紧密结合,塑造依法行政新形象。

各处室、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确保我局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同时要及时总结各自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如开拓新载体、新形式,推行新举措、新政策等,积极宣传新经验和新成效,合力推动我局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 2018 年度工作任务表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