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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公共机构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10430-2101-2018-00002]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18-09-14 来源:

豫事文〔2018〕11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等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管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公共机构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绿色出行  从身边做起

二、 活动时间

2018年9月为绿色出行宣传月,2018年9月17日至23日为公交出行宣传周。

三、 主要内容

(一) 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出行活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绿色出行等有关部署,以“绿色出行、从身边做起”为主题,组织各级公共机构开展多样化、干部职工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积极推广“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135”绿色出行理念,倡导各级干部职工优先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公共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新能源)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组织开展绿色骑行、健步走、新能源车试乘试驾体验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绿色出行意识,发挥绿色出行和公交出行示范引领作用。

在公交出行宣传周期间,所有公务用车无必需派车情况,一律封存。积极争取本地党委、政府领导带头选择公共交通、新能源车出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号召各级公共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

(二) 积极参与绿色出行宣传大赛。

组织公共机构参与中国交通报社组织的宣传海报、微视频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紧紧围绕绿色出行元素,生动展现绿色出行文化、意识和成绩,在广大公共机构,尤其是窗口单位、公益服务类单位中,营造绿色出行氛围。

四、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途径,紧扣活动主题,强化部门联动、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舆论宣传,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做好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活动总结报送至省公共机构节能办邮箱(hnszjnb@163.com)。

 

 

 

                         2018年9月14日

  (联系人:张泽新   0371-6590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