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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公寓相关政策解读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19-01-25 来源:办公室

  关于建设模式

  青年人才公寓建设是我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建设青年人才公寓,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调节利益关系,合理选择建设模式。我省青年人才公寓建设模式共三种:一是统建模式。由省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二是自建模式。对青年人才集中、无房人数众多的高校等单位,可在符合整体规划的前提下,盘活闲置建设用地,自行建设人才公寓;三是共建模式。允许有条件的单位、企业等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共同建设青年人才公寓。同时,青年人才公寓要在省级统一规划指导下进行建设,不允许各行其是、盲目开发。2018年1月,省直单位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河南省省直单位自建共建青年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申报审核、建设管理、权属登记和配租管理等具体事项。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在郑州市区范围内采用统建模式规划共建设了5万套青年人才公寓,其中省直2.5万套,郑州市2.5万套,目前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另外,郑州大学在建的1个人才公寓项目,共1008套,属于自建模式。

  关于保障对象

  青年人才公寓是政府为解决青年人才安居需求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目前《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正在制订中,按照初步考虑,省直青年人才公寓保障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省直和中央驻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本人和家庭成员在郑州中心城区没有住房。根据省直青年人才公寓配租的情况,保障对象将逐步扩大到非公企业,面向整个社会的青年人才。

  关于租金标准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努力为广大青年人才创造一个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初步考虑,租金标准不高于同等地段市场租金的70%,并根据相关因素变化适时调整。具体租金标准在即将出台的《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