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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19-05-28 来源:驻局纪检监察组

省事管局党组、省接待办党委:

  为了进一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落实好《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豫发〔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省纪委《2019年以案促改工作要点》要求,现就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保持定力,毫不懈怠,坚持“三不”一体推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赵乐际同志调研指导河南纪检监察工作时关于以案促改方面的要求,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永远在路上、丝毫不放松的坚韧毅力持续深化以案促改。

  一是突出重点精准惩治,强化“不敢”。以案促改首先要重视办案,惩治这一手须臾不可松懈,必须消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要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从严惩治,毫不手软。请各单位认真筛选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并在4月底前形成新的以案促改案例。

  二是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强化“不能”。以案促改目标在改,

  目的在于防止“前腐后继”问题重演,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围绕明责、履责、追责等工作,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切实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确保达到“查办一起案件,警示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实现一方治理”的效果。

  三是典型引领反面警示,强化“不想”。查办案件的目的是为了严肃党纪国法,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不再犯同样的错误。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教育警示作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各单位要将筛选的典型案例对照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及案发原因等,联系本单位情况进行剖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读案例和剖析材料;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1次,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要以选好的典型案例为标靶,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个人思想、作风、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行查摆剖析,切实触及实质、触及灵魂。全年各级党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少于2次,并将召开情况报纪检组。

  二、压实责任,常抓不放,充分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党委(党组)书记是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亲自抓、负总责,要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的以案促改工作。2019年,要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为重点,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切实打通监督监察、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真正成为深化正风反腐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

  省事管局党组、省接待办党委要积极传导压力,以上率下,抓好延伸,夯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切实打通以案促改“最后一公里”。各级党组织要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根据查摆剖析情况,精准排查廉政风险、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将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在基层取得实效,推动基层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强督查,落地落细,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见实效

  各单位要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政治巡察内容,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党建工作内容,健全完善以案促改工作考评办法,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与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有机结合。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参加以案促改工作情况应当登记备案,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了解、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准确掌握各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坚决防止以案促改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为不断深化以案促改,纪检组将采取集中检查或抽查的方式对各级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结果,认真解决工作中开展不平衡问题。细化评价标准、突出评价工作实效,坚决纠正将以案促改简单等同于警示教育,坚决纠正把以案促改当成应景工作、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坚决纠正以案促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对工作不力的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并要求限期整改。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