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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4号建议的答复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19-09-13 来源:办公室

张绍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人才公寓建设专项规划保障人才强省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人才公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尽快编制《河南省人才公寓建设专项规划》;高标准规划一批‘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套型适合、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的人才公寓,并尽快完成选址;加快完善人才保障住房体系”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编制《河南省人才公寓建设专项规划》建议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和住建部《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精神,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河南工作,为中原更加出彩集聚人才资源,2017年7月16日,陈润儿省长在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研究省直机关服务保障工作时提出要“抓好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并对推进项目规划、项目选址和建筑设计等基础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规划目标上,全省按照10万套的目标规划建设;二是在项目选址上,按照“环境宜居、交通便捷、功能配套、面积适中”的原则,合理布局项目选址,配套建设教育、医疗、交通、停车等设施;三是在户型设计上,可按照学历、职称、职务等因素分档确定户型标准,从适用和实用的角度谋划,优化设计户型标准。2017年8月9日,陈润儿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省事管局关于青年人才公寓建设情况的汇报,提出省直和郑州市同步启动青年人才公寓建设,2017年底省直开工建设6000套人才公寓,郑州市同步启动。按照会议精神,其他省辖市可以根据需要,适时启动青年人才公寓建设。

  2018年年初,青年人才公寓建设被省政府列为2018年我省十二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一,要求2018年底开工建设青年人才公寓5万套,其中省直2.5万套,郑州市2.5万套。目前,省政府正在研究启动省直青年人才公寓二期工程的市场调研、需求摸底和二期工程建设意向。您提出的尽快编制《河南省人才公寓建设专项规划》建议,我局将及时汇报省政府决策。

  二、关于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人才公寓并尽快完成选址建议

  截至2018年底,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共规划建设10个项目,分别选址郑东新区龙子湖组团、郑东新区白沙组团、中牟县绿博组团、金水区科教园区、经开区和航空港区等区域,共规划建设约2.58万套人才公寓,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86万平方米。10个项目分别为:晨晖苑、文华苑、博学苑、慧城苑、金科苑、广惠苑、永盛苑、经开苑、航港北苑和航港南苑。郑州市政府也按照任务目标完成了2.5万套人才公寓,其中新建项目8个,其余通过改造和购买完成。

  按照省政府会议精神,青年人才公寓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努力为广大青年人才创造舒适、便捷的居住条件。一是环境宜居。选择在绿化优良、生态和谐的地段建设青年人才公寓,容积率3.0左右。二是交通便捷。优先在地铁、公交站附近选址布局,充分保障出行效率。三是功能配套。配套建设幼儿园、基础教育、医疗、商场、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功能完善、生活便利。四是美观实用。青年人才公寓的外观和内部结构都要美观大方、合理实用。

  三、关于加快完善人才保障住房体系建议

  我省青年人才公寓建设有三种建设模式:一是统建模式。由省直或市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二是自建模式。对青年人才集中、无房人数众多的高校、医院、研究院等单位,可在符合整体规划的前提下,盘活闲置建设用地,自行建设周转用房。三是共建模式。允许有条件的单位、企业等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共同建设。青年人才公寓要在省级统一规划指导下进行建设,不允许各行其是、盲目开发。为规范和加强对省直单位自建、共建青年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结合省直实际,省直单位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河南省省直单位自建共建青年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意见》(豫人才公寓建设办﹝2018﹞1号)。截至目前,已先后有十多家单位到省事管局就自建青年人才公寓工作进行咨询和项目申请。《河南省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也正在研究制定,办法出台后,将实现以制度管房管人,特别是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形成良性循环。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青年人才公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借鉴吸收,也希望您继续关注这项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19年9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监督管理处  0371—6550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