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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精文减会切实为基层减负的意见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19-10-17 来源:办公室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省委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五条措施》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我局发文、会议管理,进一步精文减会,切实为基层减负,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公文管理,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质量

  (一)减少发文数量。制发文件要坚持确有必要、讲求实效,严禁机械照搬、抄袭拼凑,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凡能通过电话、传真、网络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凡已及时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层层转发。领导同志的讲话已公开公布的或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一般不再印发文件。要在近三年各类文件印发数量的平均值基础上再压减1/3。

  (二)控制发文规格。严格控制发文规格,能以省事管局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不以省事管局名义印发;能以便函等形式解决的问题,不编发正式文件;凡属议事协调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应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发文;上级有相关文件的,参照上级发文规格,不得随意提高发文规格。

  (三)规范发文流程。凡是以省事管局党组、省事管局名义印发的公文,均需经办公室审核把关,未经办公室审核的,一律不印制、签章。严格运转程序,发文处室(单位)填写发文稿纸,履行所有签批手续后,报局办公室审核并确定发文规格形式,交文印室统一印发。

  主办处室(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需同时提交局政策法规与后勤改革处审签,再履行领导签批手续。涉及财政资金申请、调整使用的,主办处室(单位)应主动征求财审处意见,待财审处审签后,再按程序运转。

  (四)统一收文处理。机关收文统一归口办公室接收,除有相关要求的文件必须局领导接收外,原则上局领导不直接接收各单位送转的公文,各处室、个人不得接收单位送转的公文。局属单位报送的简报等宣传性文件,需统一交办公室分发,不得径送局领导。

  (五)提升文件质量。发扬“短实新”文风,起草文件、讲话要精、准、短,提高站位、找准定位,通过深入研究谋划,不断提升文件、讲话起草质量。

  (六)改进宣传报道。各处室、各单位要主动向办公室报送新闻宣传信息,内容聚焦重要业务工作、重点项目、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篇幅短小精炼,一般不超过500字。局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处室、各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二、规范会议活动,进一步压减会议数量、提高效率

  (一)严控会议数量。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年度会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每年各召开一次;其他确需召开的全省性系统会议,以及由业务处室牵头组织召开的需省辖市部门同志参加的会议,均需提前报局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履行备案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会议一律不得召开。确保我局在近三年会议总数的平均值基础上压减1/3。

  (二)严控会议规模。组织召开的全省性系统会议,不请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省辖市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须经分管省领导同意。严格压减参会人员数量,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

  (三)提高会议效率。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开短会、讲短话。全局系统年度会议讲话、报告控制在60分钟以内,一般性会议讲话控制在30分钟以内。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发言要紧扣主题、紧贴实际,多提建设性、可操作性意见和建议,不讲空话套话。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文件及汇报材料应提前2天征求意见,提前1天印发与会领导。

  (四)严肃会风会纪。全体干部职工凡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到场签到候会,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严禁在会场打瞌睡、玩手机、交头接耳、随意走动等。局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参加会议纪律情况。

  做好精文简会工作关键在于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配合局办公室做好精文简会工作。局办公室将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对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上报局领导。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