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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出台《开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开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20-07-08 来源:开封市机关事务中心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6月2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开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开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法治化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遵循。

  2017年12月5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9年12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范和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我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两个《办法》。

  《开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共8章42条,确立了办公用房规划、权属、配置、处置“四个统一”管理体制;对办公用房权属、配置、使用、维修、物业服务、处置利用等管理事项作出详细规定。《开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共6章33条,确立了公务用车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四个统一”管理体制;对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配备和经费、使用和处置等事项明确了管理要求。两个《办法》分别建立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监督问责机制。

  两个《办法》的出台,既保障全市党政机关正常办公和公务活动、又合理配置和节约资源;既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我们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市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和标准化、信息化发展,确保《办法》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