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至28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一行莅临许昌,对全市能效领跑者,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单位进行复核验收。
复核组对照评分标准对我市各创建单位的创建资料逐项查阅,严格审核,对资料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现场指导反馈。复核组还实地查看了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多联机组,雨水回收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等设施,对各创建单位在节能方面扎实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创建单位的创建材料编制规范、内容详实,创建措施务实有效。对许昌市机关事务中心在组织创建活动中开展的统筹协调推进、“一对一、面对面”培训指导、以创促建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在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中,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长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襄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鄢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努力做到每个县区都有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
下一步,我市将以本次复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力度,以创促管,以创促改,以创促建,根据省管局反馈抓好整改落实,确保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质量,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质量和水平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县县有示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