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节能工作安排部署,平顶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办12月15日起对全市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此次考核分县区和市直单位两个部分,县(市、区)考核内容包括能源资源消费、管理体制、宣传报道、业务培训、统计监测、重点工作、载体建设、监督考核、经费保障、附加项共十项;市直单位考核内容包括能源资源消费、管理体制、宣传培训、重点工作、载体建设、监督考核、经费保障、附加项共八项。此外,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还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专项考核,对各县(市、区)考核采取资料检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资料检查为主,实地抽查为辅。对市直单位考核采取分组集中考核、现场查阅资料的方式。
通过考核,进一步找差距、学长处、补短板,有效促进了平顶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