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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1年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21-03-01 来源: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省直各单位:

  现将《2021年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2月26日

  2021年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2021年是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谋划,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为“十四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谋划“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国管局工作安排,全面总结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情况,梳理经验问题,分析研判形势,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组织编制河南省公共机构“十四五”节能工作规划,并适时进行部署安排。继续推进制度标准建设,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体系,颁布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各地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按照工作部署安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十四五”规划,全面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动省直机关本级2021年底前创建率不低于60%,2022年上半年基本建成节约型机关。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调研指导。充分发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做好迎接国家2020年节约型机关创建抽查核验评价的准备工作。各地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保障,积极落实《河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有计划高质量完成2021年创建目标任务。

  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落实反食品浪费有关法律法规,推动有关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有关创建内容。落实国管局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并推动落实。各地市、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推动餐饮浪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四、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落实国管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印发符合河南省实际的相关文件,推动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坚持督导考核,巩固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落实国管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要求,开展第一批示范点遴选。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抓手,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推动公共机构2021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各地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完善制度规范,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公共机构全覆盖,大力推动第一批示范点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倡导推动绿色办公,逐步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五、推动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改造

  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大节能改造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对既有办公建筑及高耗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加强既有项目管理;推动开展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推荐公共机构参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各地市、各部门要推进节能改造市场化模式应用,加大引入市场资本力度,通过自筹资金、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方式,扩大节能节水改造规模,推动公共机构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完成相关创建目标。

  六、强化能耗统计监督管理

  全面参与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一张网”建设,调整确定机构改革以来各级能耗统计系统账户,保证数据报送不断档。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能耗数据会审工作会议,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数据督导和质量抽查工作,通报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季度数据上报情况。对各地区分解下达“十四五”时期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并按照国管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标准应用试点探索。做好迎接国家“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的准备工作。指导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加快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覆盖面并与能耗监测中心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实时监测。各地市、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推进公共机构使用国管局系统报送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夯实计量统计、监测基础,强化监督考核,持续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并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

  省直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在节能改造、日常应用更新等工作中持续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新一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征集推荐。各地市、各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对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的认识和利用,扩大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范围。落实“国家及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新增、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其他城市新增、更新公务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的要求,开展绿色出行行动,践行绿色出行理念。

  八、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指导各地市、各部门完善宣传制度,广泛开展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省节能宣传月集中宣传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粮食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抓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建设。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展示“十三五”节能工作成效,宣传“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组织各地市、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集中培训,推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国管局做好培训、观摩、研讨、远程教学等各类教育培训工作。各地市、各部门要坚持集中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将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塑料污染治理、“三新”推广、绿色出行等作为重点内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教育培养,探索开展节能课题研究,提升管理层次水平,强化对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指引。

  九、做好其他工作

  通过督导、调研、工作核查等方式,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健全分级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节能工作效能。配合国管局、省发改委等单位做好相关节能工作。各地市、各部门要积极协调,理顺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职责,健全联络员制度,确保工作有序进展。要提高工作沟通交流频次和力度,互学互鉴,积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