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豫政办〔2019〕36号)精神,为推动省直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广工作,现对省直公共机构停车位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已建设充电设施情况,为下一步实施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打好基础,特此通知。
一、适用范围
省直机关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包含省管院校、医院、场馆等各类公共机构。
二、统计内容
(一)内部停车位数量;
(二)充电设施建设情况;
(三)充电设施使用情况;
三、几点要求
1.我省公共机构停车位充电设施要达到1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摸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联络事宜。
2.调查统计表作为省充电设施建设经费预算重要依据,未按时报送统计调查表的单位视为放弃省财政资助资格,其单位充电设施建设经费自行解决。
3.省直各单位请于11月20日前将附表填写后报送省事管局节能处邮箱hnszjnb@163.com。
附件:省直单位及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调查统计表
(联系人:董睿芳 电话:65907182)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
省直公共机构停车位情况一览表
单 位 | 车位数量(个) | 已建设充电桩数量(个) | 已建设充电桩类型 | 拟建设充电桩数量类型(个) | 建设位置 | 联系人 | 电话 | 使用受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