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漯河市政府办公室,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会议安排部署,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按照国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专题调研,制订实施方案
各地区、各单位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的重要内容,对党政机关办公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处置情况开展1次专题调研,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各地区要落实省事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编制健全本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各地区、各单位在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情况、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调研内容等)报送省事管局,由省事管局整理总结上报国管局。
二、开展对标行动,彰显表率成效
为指导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国管局编制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省事管局根据《参考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明确了达标要求,年度考核时,将同步进行专项考核。各地区、各单位要对标对表,通过自我评价等方式完善工作措施,形成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各地区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各单位要根据《考核评价标准》,开展经常性对照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发挥表率作用。
三、加强交流互鉴,增强社会影响
各地区、各单位要先树一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突出的典型公共机构,组织学习交流;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垃圾分类意识;积极推荐干部职工关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助手”微信公众号,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参与交流互动活动。
联系人:朱志伟 65908826 电子邮箱:hnszjnb@163.com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