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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21-12-07 来源: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企业):

  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消安〔2021〕6号)要求,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12月6日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确保全省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发了《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决定自2021年11月26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省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发展新时代消防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大力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场所集中排查行动、消防素质强化提升行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工程、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安全防范等工作,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省政府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局属各单位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跟踪督促整改,确保12月中旬前全部整改到位;对至今仍未整改到位的,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员,对账销号,确保及时清零;对一些突出共性问题,组织专班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同时,结合重点时段及火灾规律特点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切实查改一批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整改报告、台账及相关资料于12月24日前随同本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一并报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1503房间)。

  (二)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排查行动。对集中办公区、幼儿园、建筑工地、机关食堂、省直统管院区、农贸市场、服装市场等重点场所要集中开展排查行动。

  1.办公楼管理处、办公楼管理中心牵头对统管办公区开展全方位消防安全检查,对供水供电供暖以及电梯等重点部位要进行针对性排查治理;督促驻楼单位对其内部的消防值班室、机房、配电室、物资存储室及办公区各类档案室、会议室、机关食堂、图书阅览室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2.省直住宅小区中心牵头做好统管省部级干部生活院区、经四路5号院等的消防安全检查。

  3.保障房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局属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指导督促所属企业主动邀请或积极配合属地消防部门开展“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违规住宿、违规加装防盗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用火用电等隐患反弹。

  省直开发公司、省直物业公司配合消防部门扎实做好纬四路农贸市场和服装市场、出租商铺(户)、省直统管生活院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主动开展“敲门行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特别是针对年终岁尾商场市场促销活动多、人员密集、货物囤积等情形,集中整治消除一批商场市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41/T626—2010),推动建立单位“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4.资金中心及省直一幼、省直二幼等人群聚集场所以及通讯中心机房等设施设备要害部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深化整治突出风险隐患,督促加强防火巡查和值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5.要进一步加强办公区和家属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细化日常监管职责,完善停放充电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隐患。开展在建工程、餐饮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发动所属单位和干部职工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持续推进电气火灾三年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电器安装使用管理等环节治理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

  (三)开展消防素质强化提升行动。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分场所展播宣传高层建筑、“九小”场所、电气、电动自行车、出租房屋、彩钢板等火灾案例警示片,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将消防安全纳入疫情防控宣传,加强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提醒检查,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设立消防专题专栏,常态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频次,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媒介高频次播发、宣传消防警示提示和防火宣传片。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干部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工程。一是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持续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关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分层级抓好消防培训工作,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组织对在建工程、办公和家属区物业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干部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消防培训演练,做到“职责清、风险明、处置好”。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建立建强微型消防站,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五)做好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提前对商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机关食堂、在建工程等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在省“两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配合有关部门及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场所、重要部位,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10日前)。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企业)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企业)结合实际,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局属各单位(企业)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系统冬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承担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专班负责,尤其是保障房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要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所属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强指挥调度和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分析研判,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有关处室、局属各单位(企业)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告有关部门,向干部职工及院区群众发布预警提示。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一次电气燃气安全检查、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开展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农贸商贸市场以及幼儿园、对外服务窗口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重点强化培养消防“明白人”、建强专业管理团队等措施,提升自主管理水平。

  (四)严格督导问责。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有关处室、局属各单位(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实施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各有关处室、局属各单位(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及联络人员信息表,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12月起,每月24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其他需报送的材料,接通知后请按规定时间节点报送。

  附件:1.社会单位(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对照表

            2.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联络表

附件1

  社会(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对照表

类别

   容

建筑

情况

1.是否存在违章搭建;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4.建筑外墙立面设置的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阻碍、遮挡排烟口等防排烟设施、是否影响火灾射水扑救。

消防设施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4.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5.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难救生器具。

消防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推进消防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能够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人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

5.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其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其它需要单位自查的内容。

附件2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联络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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