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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23-05-11 来源: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21)440号)精神,结合《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河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和我省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南省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深人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工作推进方案

  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碳达峰目标实现,助力生态文明和美丽河南建设,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制定我省工作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和示范引领,弘扬生态文化,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总体部署。各地各单位围绕总体部署要求,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因地制宜推进本地本单位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坚持点面结合。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和示范引领,坚持稳妥有序,确保公共机构安全运行。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抓好试点先行、示范创建,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坚持绿色转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节能降碳为核心,深化公共机构节能,强化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注重创新,提升节能降碳和示范效果。

  ——坚持市场导向。优化制度标准设计,提升绿色低碳管理效能。积极解决市场化机制运用障碍,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全员参与的节能降碳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对标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聚焦绿色低碳,实现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推进有力,干部职工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在全省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转型中示范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到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40万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040万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全省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在2030年前尽早达峰。

  二、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

  (一)着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以电力替代煤、油、气等化石能源直接燃烧和利用,提高办公、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拓展清洁供暖方式,实施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结合清煤降氨锅炉改造,鼓励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及电锅炉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煤、燃油、燃气锅炉。推进制冷系统逐步以电驱动空调机组替代溴化锂直燃机空调机组,减少直接碳排放。推进医院实施消毒供应、洗衣等蒸汽系统的电气化改造,以就近分散电蒸汽发生器替代集中燃气(煤)蒸汽锅炉。开展绿色食堂建设,鼓励逐步以高效电磁灶具替代燃气、液化石油气灶具,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率先建设全电厨房。

  (二)加快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新建和既有公共机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中深层地热、太阳能光伏光热利用、高效蓄能等技术,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优化用能结构。全面摸排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资源量,鼓励支持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开展屋顶光伏建设,引领带动屋顶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推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项目建设,开展太阳能供暖试点。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

  (三)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替代。扎实做好公共机构煤炭消费替代,切实减少煤炭消费量,到2025年全省符合条件的公共机构煤炭消费全部清零。推进公共机构清洁取暖,实施“煤改电”等改造,淘汰燃煤锅炉,到2025年力争实现县城以上区域公共机构清洁取暖全覆盖。因地制宜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满足建筑采暖和生活热水需求。

  (四)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党政机关每年新增、更新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三、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

  (一)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控制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合理配置办公用房资源,推进节约集约使用,降低建筑能源消耗。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大型公共机构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公共机构积极申报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通过节能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强化公共机构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定期开展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在政府采购领域逐步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

  (二)加大既有建筑节能低碳化改造力度。以提高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性能、提升用能系统效率、高效清洁取暖、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为路径,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低碳化改造。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屋顶和外墙保温隔热改造、更换节能门窗,提升建筑气密性,降低建筑用能需求。重点推进空调、采暖、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系统节能改造,运用自然冷源、新风热回收、自然采光等技术,增加既有建筑光伏、光热、风能应用比重,降低建筑能源消耗、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公共机构通过先进节能设计理念、采用绿色建材等技术,建设近零能耗建、低碳建筑。

  (三)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鼓励将楼宇自控、能耗监管、分布式发电等系统进行集成整合,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互联互通,打造智能建筑管控系统,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能源管理。通过运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实时采集、统计、分析建筑用能数据,挖掘节能潜力。优化空调、电梯、照明等用能设备控制策略,实现智慧监控和能耗预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能源管理一体化管控中心。

  (四)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集约化、高密化,稳步提高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单机架功率,鼓励应用高密度集成等高效T设备、液冷等高效制冷系统,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等制冷方式。推动存量“老旧”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小散”数据中心腾退、整合,降低“老旧小散”数据中心能源消耗。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电能利用效率(PUE)达到1.3以下。鼓励申报绿色数据中心评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提升公共机构绿化水平。发挥植物固碳作用,采用节约型绿化技术,提倡栽植适合本地区气候土壤条件的抗旱、抗病虫害的乡土树木花草,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倡导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四、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

  (一)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开展绿色低碳技术集编制和应用示范案例征集,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推进线上示范案例库和绿色低碳技术网络展厅建设,充分展示新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推动公共机构参考技术集和案例集,结合实际进行应用,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效。

  (二)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低碳、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物业、餐饮、合同节能等服务采购需求中,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

  (三)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市场化机制运用,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实施过程中,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能源审计,依据审计结果及时采取节能降碳措施。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加大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公共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五、强化绿色低碳示范引领

  (一)加强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宣传。将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与绿色低碳生活的现代理念有机结合,围绕绿色低碳有关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树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宣传示范引领形象。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省节能宣传月、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为窗口,充分利用公共机构自身宣传终端,面向全社会宣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探索运用碳普惠等模式,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深入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健全废旧物品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加强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废旧家具类资产等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公共机构资产调剂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三)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动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与节约型机关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等示范创建工作融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2025年上半年达到创建要求。创建160家左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遴选10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10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积极参与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先进标杆。

  (四)倡导绿色低碳办公理念。大力推行绿色办公,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合理控制室内温度,采用自然通风、自然冷源等被动式技术,强化行为节能意识。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引入特色公交、共享单车服务,保障公务绿色出行。

  (五)培育干部职工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推动地级城市及示范区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序推进县级城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遴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带动整体工作提升。抓好公共机构食堂用餐节约,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六、强化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设

  (一)推进碳排放法规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层面修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充实绿色低碳内容举措的要求,结合我省具体情况修订《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落实,提高碳排放源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将碳排放量纳入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碳排放报告。

  (二)开展碳排放考核。将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公共机构碳排放指标完成和绿色低碳行动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调研评估。根据国家层面即将出台的《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绿色低碳发展的考核力度,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碳排放核查。

  (三)强化队伍和能力建设。积极联合有关科研机构,聚焦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围绕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实施路线、制度标准、管理机制等开展研究工作,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支撑。通过线上和线下结合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队伍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和本领。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设置碳排放管理员相关岗位。

  七、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坚持总体总署和因地制宜相结合,加强对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的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对标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聚集节能降碳重点工作,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理顺全省各级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运行体制,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机构节能议事协调机构和专项工作协作组作用,增强管理合力。各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实工作举措,在完成节能降碳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本地特色和示范引领效果。教科文卫体系统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推进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

  (二)完善政策支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加强与有头部门沟通交流,健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项目、资金等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抓好节能改造、能源替代、电气化改造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体系,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发力的节能降碳工作新格局。

  (三)压实工作责任。省事管局根据各地区实际,分解下达“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和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目标值,定期跟踪评估落实情况,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确保工作推进方案稳步实施和目标实现。各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围绕目标任务,严格制度落实,健全激励机制,开展碳排放核算工作,强化结果运用,落实奖惩措施,推进绿色低碳评价考核落实落细,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