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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和兰考县机关事务部门
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sgj.henan.gov.cn 时间:2024-05-20 来源:车辆管理处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印发《关于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验收结果的通知》(国管办〔2024〕94号),授予我省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现郑州市机关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郑州市)、兰考县机关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兰考县)“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称号。

  2022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推动落实《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发挥典型经验、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国管局综合全国各地区、各单位申报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建情况和工作基础,研究确定38家单位为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其中,确定郑州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领域、兰考县在保障基层公务出行领域开展专项建设。

  近两年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事管局)认真指导、密切配合郑州市和兰考县开展专项领域建设,先后组织两地到安徽省、四川省成都市等地开展学习调研,并多次召开座谈会,提供技术支撑,全力保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郑州市和兰考县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积极发挥首创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创建工作均取得积极成效。其中,郑州市坚持以党建引领高位推进专项领域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全面推广”的思路,以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为点;以打通公共领域全覆盖为目标,积极构建绿色交通,贯通成线;以党员领导干部进新能源车企观摩、引导新能源车企进机关展示双向互动,倒逼市场引领全社会新能源汽车占比提升,串线拓面,层层递进、辐射带动,积极探索公务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郑州模式”。兰考县积极构建新机制、探索新模式、激发新动能,形成以“一套机制,四种保障,三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兰考县保障基层公务出行“143”模式,基层公务用车管理保障水平和总体服务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2023年7月,按照国管局有关要求和安排部署,经过创建单位自评、省(部)级主管部门初评和国管局复评等程序,郑州市和兰考县顺利通过验收,被正式授予“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称号。下一步,省事管局将协同两地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对公务用车统筹管理,严格规范社会化租赁保障方式,不断巩固深化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公务用车管理保障效能,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